《创业法律实务》是我校经济贸易学院为各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这是一门理论性、应用性较强的课程,也是一门创新创业课程,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 了解创业方面的法律实务、学习和研究创业法律实务是所有市场主体的必然要求,要使学生能够掌握创业法律实务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制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创业法律法规问题的能力。 该门课程具有非常强的实用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充分运用这种实用性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授课期间运用案例教学是本课程的显著特征。只讲理论没有实例,会令学生深感法条的枯燥,影响学习积极性,也会影响学生充分理解法律的精髓。通过生动的案例教学,使学生能感觉到该门课程的实用性,能体会实际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快感,更深切理解如何运用法条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其次,因为法律本身非常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为了让学生在充分认识法律实体权利义务的重要性之外,还能学习更多的法律程序知识,在课堂上教师可安排模拟法庭的环节。通过营造法庭审理案件的氛围,寓教于乐,使学生了解他们认为颇为神秘的法庭审理过程是怎样的,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基本程序,还能通过学生自己对案件的辩论分析提高他们对所学经济法关键知识点的认识,可以培养他们的快速反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辨析能力,有意识的提高他们的辩论水平及临场发挥水平。 第三,法律通常是对社会现象的审慎思考、仔细辨析后制定的规范,需要研习者有较高的洞悉社会现象、发现社会问题、思考解决方法的能力。为了加强学生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在经济法课堂上还可以启发学生对社会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进行讨论,并可以提供现行法律规定引导学生的思考方向,但不宜以标准答案约束学生,而应积极鼓励学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设想。用这种讨论的方式平等的与学生对话,可以激发学生活跃的思考能力,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思考思辨及创新能力。 根据本课程和其他课程的承接性要求,本课程一般适宜在三年制大专的第二或第三个学期开设。遵循学生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技能培养的要求和规律,计划学时数为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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